全链知识产权服务提供商

什么是代替,代替是怎样进行的?

国际注册被视为代替以同一注册人名义登记,覆盖相同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商标的国家或地区注册。发生代替时,代替并不影响国家或地区注册,而是意味着注册人实质上有两项权利——一项是在国家/地区一级的权利,一项是在国际一级的权利。如果国际注册代替了在先的国家/地区商标,注册人可以决定让国家/地区商标失效,同时仍可享有基于该国家或地区注册获得的权利日期。

没有用于代替的产权组织表格。事实上,注册人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就可以利用代替,因为代替是自动进行的。但是,国际注册的注册人可以要求有关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局记录代替。这相当于向注册人确定,《马德里议定书》第4条之二第(1)款第(iii)目规定的代替要求已得到满足,并且代替已经发生。通过进行记录,所涉主管局在其注册簿中承认,虽然国际注册日可能是最近的,但注册人自国家/地区权利产生之日起即在其领土上受到保护。主管局还将就已在其注册簿作记录通知产权组织。通知符合规定要求的,产权组织将在国际注册簿中登记代替详情(以便第三方知悉)。

下述示例说明了代替是怎样进行的:

  • 您在澳大利亚有一项日期为1999年1月1日的国家商标注册。
  • 2021年1月1日,您提出了一项国际申请,其中涵盖澳大利亚。如果申请进展顺利,并且其后被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给予了保护,那么您将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国际注册下获得在澳大利亚的保护。
  • 如果国际注册中对澳大利亚的指定与澳大利亚的国家商标相同,覆盖相同的商品和服务,则将自动代替澳大利亚的国家注册。国际注册中对澳大利亚的较晚指定随之将享有国家商标提供的在先权利日期(即1999年1月1日)。
相关文章
仍有知识产权方面的疑问?

您可以与我们的知产顾联系,获取更多有关知识产权的信息

在线咨询